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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中国声学学会博士学位论文激励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1/12 学会动态 浏览次数:1597

 为推动中国声学领域的进步,鼓励创新性研究,促进高层次创新性人才培养工作,提高我国声学领域博士研究生教育质量,中国声学学会将开展声学及相关领域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激励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参加本次评选的博士学位论文,应为2022-2024年度(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在国内学位授予单位获得博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

2.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前已获得副高级以上职称(含副高级)的作者所撰写的博士学位论文不得参加评选。涉密的博士学位论文不得参加评选。

二、推荐条件

1.博士学位论文暂定为申请中国大陆境内高校、科研院所的博士学位论文,论文选题应为声学及其相关领域;

2.论文成果具有开创性,在理论或方法上有创新,对本学科的科学研究起到重要作用;或取得突破性成果,达到国内同类领域的领先水平或国际同类领域先进水平;

3.论文符合本学科的学术规范、材料翔实,推理严密,文字表达准确,能突出反映论文作者严谨的学风和很强的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

4.参加评选的博士学位论文作者应为中国声学学会会员,应在博士研究生学习期间内在中国声学学会组织的声学会议或学会相关的声学期刊上发表过至少1篇相关学术论文;

非中国声学学会会员请先扫描下方二维码注册会员。

5.参评论文内容不涉密,可在互联网上公开评审并全文公示;

6.参评的博士学位论文应以中文撰写;

7.已经申报、获评省部级或其他全国学会博士学位论文计划的不再参加评选。

三、推荐程序

符合条件的博士学位获得者,经本人申请,指导教师同意,本学位授予单位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资格审查后进行实名推荐。经本学位授予单位报送材料。

推荐具体规定如下:

1. 候选博士学位论文需获得1位声学及相关领域院士、现任中国声学学会理事长或名誉理事长推荐;或者获得2位现任中国声学学会副理事长或中国声学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推荐;或者获得3名现任中国声学学会常务理事或会士联名推荐方为有效。

2. 声学及相关领域院士、现任中国声学学会理事长、名誉理事长、副理事长、中国声学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每人每年至多可推荐2篇,且被推荐博士学位论文的指导教师不能为同1人;现任中国声学学会常务理事或会士,每人每年至多可推荐1篇;

四、申报材料

报送的材料只需提供电子版(刻成光盘或U盘):

(1)博士学位论文全文(PDF格式,命名:单位姓名_博士学位论文.pdf);

(2)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WORD格式,命名:单位姓名_推荐表.doc);

(3)推荐表中所填代表性成果的证明材料(PDF格式,命名:单位姓名_成果证明材料.pdf)。

五、材料内容要求

1.博士学位论文申报参评学科须与授予学位的学科一致。

2.参评博士学位论文应与获得学位时的版本保持一致。

3.推荐表中最多只能填写5项已经公开发表或审批的代表性成果;各项成果均应与博士学位论文内容密切相关,并能反映学位论文水平,且为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及获得博士学位后一年内获得;申报人要准确填写推荐表中各项成果的查询信息,确保按此查询信息能查询到相应成果,以便于专家评议时核查。若提供的查询信息不准确,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申报人自负。

4.证明材料应与推荐表中所填5项代表性成果对应。成果若为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证明材料须提供论文全文及刊物封面、目录等,或提供其他相关证明;若为公开出版发行的专著,只须提供封面和版权印件;若为审批后的奖励或专利,只需提供获奖证书或专利证书复印件,与之无关的其余材料一律不要提供。

5.报送的博士学位论文应由单位保密委员会根据国家有关保密规定进行认真审查,并盖章确定其内容不涉密且可在互联网上公开评审并全文公示,无保密委员会的单位可盖单位公章代替。

6.确保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的一致性。

2025年2月20日前,各学位授予单位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将签字盖章的电子版材料(光盘或U盘)寄(送)至中国声学学会办公室(邮寄以发信邮戳日期为准),注:邮寄信封需标明“中国声学学会博士学位论文激励计划”字样,以方便查找。

联 系 人:钟平

联系电话:010-82547904

Email:asc@mail.ioa.ac.cn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21号中科院声学所西门

邮政编码:100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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